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時候,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倍數
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的一種租稅;所謂土地漲價總數額是指土地移轉時之總現
值,減去取得時之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的總額。
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自94年02月01日起是採用累進的20%、30
%、40%等三級稅率,長期持有土地達20年以上者,另有減徵優惠,而
土地增值稅是在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時候,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倍數
累進稅率計算繳納的一種租稅;所謂土地漲價總數額是指土地移轉時之總現
值,減去取得時之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的總額。
土地增值稅的稅率自94年02月01日起是採用累進的20%、30
%、40%等三級稅率,長期持有土地達20年以上者,另有減徵優惠,而
一、自用住宅用地申請
(一)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
(二)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
土地所有權人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後,再出售自用住宅用
地,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,不受前項一次之限制:
一、何謂輻射屋:
所謂輻射屋是指建築房屋時所使用的鋼筋或其它材質受到輻射污染,這種受
到幅射污染的鋼筋會產生放射性物質對人體造成傷害。
二、輻射屋分佈之年份:
民國71年~73年及82~83年建造之房屋為高危險群,其他年份也陸
一、實施市地重劃時,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應行負擔之工程費用實施市地重
劃,相對提昇該地區的土地價值與公共設施品質,本著”使用者付費”的
精神,土地所有權人應分擔之市地重劃所花費之工程費用、重劃費用及貸
款利息,由該地區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,並以其未建
築土地折價抵付,交由政府使用或標售回補重劃費用。
市地重劃的意義
市地重劃是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,將一定區域內,畸零細碎不整之土地
,加以重新整理、交換分合,並興建公共設施,使成為大小適宜、形狀方整,
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,然後按原有位次分配予原土地所有
權人。而重劃範圍內之道路、溝渠、兒童遊樂場、鄰里公園等公共設施及工程
土地徵收乃政府依公權力之運作,為興辦公益事業需要或實施國家經濟建設
,基於國家對土地之最高主權,依法定程序,對特定私有土地,給予相當補償,
依土地徵收條例§3規定,國家為舉辦下列各款公益事業,得徵收私有土地︰
1、國防事業
2、交通事業